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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观点

勘察设计企业资产和设计业务的关系处理

发布作者:华锐管理咨询

 转制而来的勘察设计单位,往往有一些资产,有的可能资产还较大,同时随着改制后经营积极性的发挥和市场机遇,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积累了可观的资产。对有较大资产的设计企业,处理好资产和设计业务的关系。如果把握不好这个关系,有可能带来以下的一些不利影响: 
       (1)制约发展。老股东由于资产有较大的潜在价值而不愿新进骨干入股,以免股权被稀释。而限制骨干员工的进入,使企业发展后劲受到影响。 
       (2)骨干流失。由于资产有较大的增值,会激发骨干员工的股权“变现”欲望,反而导致骨干员工流失。 
       (3)累积风险。特别是随着股东年龄增大,届临退休年龄的股东越来越多,会使公司进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股东退休时,如果同时退出股份,则集中的资产变现使企业出现现金流的压力,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如果股东退休时不退股,则使退休人员享有在职人员的经营成果,挫伤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4)股权管理难度加大。资产有了较大的增值后,股东股权转让的价格在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之间难以权衡和确定。 
       勘察设计企业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形,本质在勘察设计企业不同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经营需要的核心资源是人力资源,不是资产性资源,而一般股东看重的是资产性资源,而不是人力资源。这就产生了企业价值取向和股东价值取向认知上的背离。要克服以上的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资产与经营一体 
       也就是将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经营业务捆绑在同一个公司。这种方式,需要有好的股权管理办法配套,   建立“退出成本”机制,则能带来两大好处: 
       一是资产的增值无法全额变现,存在“退出成本”,能增强原有骨干员工股东的凝聚力。 
       二是较低的账面资产价格能吸引新骨干员工入股。 
       方式二:资产与经营分离 
       也就是将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经营业务分开,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将资产剥离到其他公司;另一种将骨干人员和经营业务注入其他公司。到底采用哪种途径,取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操作的方便。 
      资产与经营分离的优点是: 
       一是资产性公司的股权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订,可以有效解决资产和经营一体情况下的各种矛盾; 
       二是可解决原股东和新入股骨干之间由于新股东入股稀释原有股东的既得利益等产生的矛盾; 
       三是收益分配清晰。资产性收益在资产板块公司中按出资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经营产生的收益在经营性公司中按技术和管理要素进行分配。这样经营性公司的收益(主要为经营层、技术管理骨干创造)不会被中低端人员稀释,二次分配更加公平。 
       以上两种方式,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一方面要尊重历史,体现小股东和原有股东的合理利益诉求,同时在制度设计上要引导骨干人才长期为公司服务,服务期限越长,得到的利益越大,反之,“退出成本”越大,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华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