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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部分大院院长们疾呼:设计院产权交易不宜挂牌竞拍

发布作者:huarui 发布时间:2007-02-06

3月31日,四川成都举办了以改革重、难点问题征集、改革经验分享交流为主题的设计院院长座谈会,一些院长普遍反映,设计企业体制改革的产权公开挂牌交易做法,不符合设计院的特点,希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资委予以高度重视。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交通厅交通设计院等应邀参加。院长们认为将设计院与一般资本密集型企业一样进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并不太合适。因为设计院是智力密集型企业,如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进产权交易所,那么最有可能对设计院进行收购的就是施工企业。设计院的价值创造是设计人员的智力劳动并非土地等资产,如果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完全分离,对于设计人员难以接受,最后可能导致设计人员的流失。进产权交易所的最后结果是价高者得,这有违设计院价值创造主体的意愿。最合理的方式是产权的拥有者与价值创造者统一,就是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的统一。据天强公司了解,四川地区的广元、绵阳等地的设计院进产权交易所交易后,设计院人员纷纷离职,原有的甲级资质无法维持,最后倒闭。另据悉,有部分地区对设计院的产权交易允许进行协议转让。比如浙江省的一些设计院就是按照该办法改制的。而其他一些地区的市政府为设计院改制召开专题讨论会,并明确设计院的产权交易可以公开透明进行内部协议转让。
四川省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改制的28号文规定“土地使用权纳入改制范围,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20%缴纳”,“对改制前按规定应付的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费、按规定计提的业余设计提成等结余,在资产转让时经批准可作为职工购股的资金来源”,“勘察设计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不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等,由此可以看出四川省对设计院改制的政策导向是鼓励设计院内部员工持股。目前的问题在于改制主管单位与国资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到位,政策互相矛盾,无法实施和操作。因此,设计院领导们纷纷呼吁主管单位应尽快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实质性的推动设计院改制。